高利貸本身不直接構成犯罪行為,但其高額利息以及某些相關行為可能觸犯法律,構成刑事犯罪。
在中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高利貸是指放貸者以顯著高于法定利率上限的利率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年利率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護。也就是說,超出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借款人可以拒絕支付,并且這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重點】高利貸的非法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高利轉貸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5條,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可能構成高利轉貸罪,這是一種刑事犯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若高利貸行為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即未經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批準,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則可能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敲詐勒索、詐騙、強迫交易等關聯犯罪:在催收高利貸過程中,如果采取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強行索債,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借款人財物,這些行為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強迫交易罪等。
黑惡勢力犯罪:部分高利貸團伙可能涉及黑惡性質犯罪,如通過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行為。
因此,雖然單純的高利貸行為本身可能不構成犯罪,但如果其涉及的利率超過法定上限,或在貸款及催收過程中有違法行為,都將可能觸及刑法,相關人員將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追究。因此,無論是放貸者還是借貸者,都應該嚴格遵守國家關于民間借貸的相關法律法規,避免觸及法律紅線。同時,國家對打擊高利貸和非法借貸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旨在維護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