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安全協議責任書
發布時間:2024-06-04 03:19:14
尊敬的租戶:
為了確保租賃期間的安全與和諧,特制定本《租賃安全協議責任書》。本協議旨在明確房東與租戶雙方在租賃過程中的安全責任與義務,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預防并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請仔細閱讀以下條款,并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況與安全檢查
【房屋提供方責任】
- 房東承諾所提供租賃的房屋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無安全隱患。
- 租賃前,房東需對房屋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煤氣管道、消防設施、門窗鎖具等,并向租戶出示最近一次的安全檢測報告。
二、日常安全管理
【租戶責任】
- 租戶應合法、安全地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 定期自查,發現任何安全隱患(如電線裸露、燃氣泄漏等)應及時通知房東處理,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 用電安全,合理使用電器設備,不私拉亂接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源插座。
- 防火意識,不在室內吸煙,確保煙霧報警器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了解并掌握基本的火災逃生知識。
三、緊急情況應對
- 緊急聯系方式:雙方應互留有效的緊急聯系方式,以便在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溝通。
- 應急演練:鼓勵租戶定期進行火災、地震等緊急情況的自我演練,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責任界定與賠償
- 因租戶違反安全規定導致的損失(如火災、水損等),由租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 如因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隱患且房東未及時修繕導致的事故,相關責任及賠償由房東承擔。
五、協議變更與解除
- 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字確認,即視為同意所有條款。協議期內,如有重大安全問題需調整協議內容,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 租賃期滿或提前解除協議時,租戶需配合房東完成退房安全檢查,確保房屋及附屬設施完好無損。
六、爭議解決
- 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租賃安全協議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我們期望通過本協議的實施,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讓您的租賃生活更加安心。
請您認真閱讀并簽署本協議,共同維護良好的租賃關系與居住安全。
注: 請在簽署前,再次確認您已完全理解并接受上述所有條款。
以上內容構建了一個典型的租賃安全協議責任書框架,旨在明確房東與租戶之間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確保租賃活動的安全性。請注意,具體條款可能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法律法規有所調整。